Article 5
In force市、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热线工作的管理、协调和考核。
市、县(区)人民政府设立的热线工作机构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热线诉求的受理、办理、督办等具体工作。
县(区)人民政府,市、县(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市、县(区)人民政府派出机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其他承担公共服务职责的企业、事业等单位是诉求承办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热线诉求办理相关工作。
人民团体、基层自治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配合做好热线和有关诉求办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