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0

In force

燃气用户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现燃气泄漏或者燃气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告知燃气经营者,或者向燃气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报告。燃气经营者应当在接到报告后五分钟内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和抢险抢修人员及时到达现场实施抢险抢修作业或者排查鉴定安全隐患。经现场排查鉴定的安全隐患属于一般维修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派出维修人员维修。燃气经营者未能及时到达现场处置事故或者排查鉴定安全隐患的,燃气用户可以向燃气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燃气经营者应当在接到燃气泄漏或者可能因燃气泄漏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的报告后,立即向消防救援机构通报,同时向燃气管理、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应当立即组织事故处置救援,防止事故扩大或者发生次生事故。

Local Regulations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3,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