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5
In force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燃气经营者的日常监管,规范燃气市场,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协助有关部门监督燃气经营成本,提出价格调整意见;
(二)监督燃气经营者履行定期入户检测以及其他法定义务;
(三)对燃气经营者的经营计划实施、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安全生产、服务供应进行监督,定期评估安全生产、服务质量;
(四)定期向社会征询对燃气经营者的意见或者建议,受理公众对燃气经营者的投诉;
(五)向政府提交年度监督检查报告;
(六)在危急或者可能危及公众利益、公共安全等紧急情况下,组织临时接管经营许可项目;
(七)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八)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3,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