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旗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Chapter 1 总则Article 6In force常务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编制,设立办公室和若干工作委员会等办事机构。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在街道设立工作机构。工作机构负责联系街道辖区内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反映代表和群众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常务委员会交办的监督、选举以及其他工作,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30, 2023Article 5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