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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force

旗县级以上人才工作综合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服务保障等工作,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人才政策组织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培育、人才服务体系构建等工作。

发展改革、教育、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农牧、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金融管理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人才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