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见义勇为人员就业纳入政府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对就业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优先纳入就业援助,优先安排公益性岗位;参加技能培训的,应当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行政审批、市场监督管理、税务、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应当对申请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等自主创业的见义勇为人员优先办理证照,依法减免有关费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为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者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的见义勇为人员的亲属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就业信息等服务,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

Local Regulations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