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0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对以健身指导为职业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不以收取报酬为目的,向公众提供传授健身技能、组织健身活动、宣传科学健身知识等服务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可以申请相应的技术等级。

职业资格证书和技术等级的认定标准及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