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6
In force昆明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昆明市滇池管理部门加强对滇池藻类的监测和预测预警。
昆明市滇池管理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藻类水华防控处置方案,根据生态环境监测部门对滇池藻类的监测结果,评估水华防控效果。
昆明市滇池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滇池底泥污染监测评估和科学研究,科学确定底泥处置范围和处置方式,采取分类分区分期生态清淤、原位修复等措施防控底泥污染释放,促进水生态系统的恢复。
鼓励开展滇池底泥资源化的研究和利用工作,推进底泥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