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和证明事项清单制度。

按照规定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度。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符合审批条件的,审批机关可以直接作出行政审批决定,并依法对申请人履行承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Local Regulations · 蚌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