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Amended

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完善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规范会员行为,收集并反映会员合理诉求,维护市场秩序。

行业协会商会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组织本行业的市场主体达成垄断协议排除、限制竞争;

(二)出具虚假证明或者报告,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对已取消的资格资质变相进行认定;

(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参加评比、达标、表彰、培训、考核、考试等活动;

(五)违法违规向市场主体收费,强制要求市场主体捐赠、赞助等变相收费,或者强制企业到特定机构检测、认证、培训等并获取利益分成;

(六)其他干扰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市场主体有权自主决定加入或者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