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Amended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镇教育、就业创业、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推动公共资源按照常住人口规模配置。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应当深化产教融合,推进校企合作,支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培养与市场主体需求相适应的产业人才;加大国际人才招引政策支持力度,推动国际人才认定、服务监管部门信息互换互认;推动完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在本地就业创业的便利措施,在住房、医疗、社会保险、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服务。

省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建立全省统一归集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资源库,实现专业技术人才职称信息跨地区在线核验,健全人事管理、档案管理、社会保障等衔接的政策机制,完善就业岗位信息归集发布制度。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