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1

In force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河道采砂是指在河道(含水库库区、湖泊)管理范围内采挖砂、石、土等的行为;

(二)采砂作业工具是指采砂船舶、挖掘机械、吊杆机械、分离机械及其他相关机械和工具;

(三)采砂船舶是指具有采砂功能的各类排水或者非排水的船、艇、筏以及其他水上移动装置。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3,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