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因不可抗力而中止采砂的,采砂人可以在河道采砂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或者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十日内,向原河道采砂许可机关提出采砂期限变更申请。

原河道采砂许可机关应当向社会公示变更理由和期限,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变更采砂期限应当由原河道采砂许可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变更后延长的采砂期限不得超过因不可抗力而中止采砂的期限。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的其他事项不得变更。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3,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