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Chapter 1 总则Article 4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需要,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应当符合城乡规划,符合合理配置道路资源,完善交通基础设施,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现代化水平的要求。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4, 2023Article 3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