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出入边境管理区的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应当持有有效证件,并接受移民管理机构的检查、监管。

境外居民从本自治区边境口岸或者边境通道入境后,从边境地区前往非边境地区的,应当持有有效证件。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组织、运送无有效证件人员出入边境管理区,不得协助无有效证件人员出入边境管理区,不得在边境管理区收留、雇用、安置无有效证件人员。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4,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