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3

In force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考核机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推诿责任、敷衍塞责的单位、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承办单位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由有权机关依法给予处理。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