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市、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矿山生态修复实施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市、县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负责矿山占用林地、草地等情况的监督管理。
市、县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与矿山生态修复相关的污染防治监督管理。
市、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与矿山生态修复相关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市、县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公安、财政、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矿山生态修复的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朝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