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长湖保护范围按照保护要求,划分为下列两个区域:
(一)保护区,包括湖堤、湖泊水体、湖盆、湖洲、湖滩、湖心岛、内外平台等。湖泊设计洪水位向外延伸不少于50米的区域划为保护区。有高于设计洪水位高度堤防的,堤防禁脚向外延伸不少于50米的区域划为保护区。
(二)控制区,是指保护区外围沿地表向外延伸不少于500米的区域。
拾桥河、太湖港河、龙会桥河、夏桥河等长湖主要入湖河道的管理范围,有堤防的,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其管理范围根据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确定。
市人民政府依法划定长湖保护范围和长湖主要入湖河道管理范围,勘界立桩,向社会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