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多元化解纠纷工作和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多元化解纠纷,是指通过和解、调解、公证、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多元方式,依法对纠纷进行合理衔接、协调联动的预防和化解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28,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