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3

In force

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根据不同领域特点、风险等级和市场主体信用水平采取分类监管措施,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全面实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以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针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应当尽可能合并或者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

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并严格规范重点监管的程序。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问题,应当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并依法依规处理。

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制定并公布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和具体实施办法,严格控制重点监管事项数量,规范重点监管程序。

Local Regulations · 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