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税务、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等有关部门和机构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应当为市场主体缴纳税费提供下列便利措施:

(一)推进税费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

(二)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精简享受优惠政策办理流程和手续;

(三)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及时对市场主体进行纳税提醒和风险提示;

(四)推广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推行缴费凭证以及其他电子票据、电子凭证的广泛应用;

(五)深化税收大数据共享应用,推动智慧税务建设,探索涉税服务事项异地通办。

Local Regulations · 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