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国家和省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审议、审批或者修改以及保护范围内的保护措施依照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保护规划中的保护范围包括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经依法批准的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应当作为保护管理的依据,其主要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并形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本市市政设施、交通、消防救援、人民防空等其他专项规划应当与保护规划相协调。
Local Regulations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