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本市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以及历史建筑的保护对象主要包括:
(一)宁波、余姚等历史文化名城;
(二)月湖、伏跗室永寿街、秀水街等历史文化街区;
(三)慈城镇、前童镇、石浦镇、鸣鹤古镇等历史文化名镇;
(四)许家山村(宁海)、龙宫村、岩头村等历史文化名村;
(五)镇海口海防史迹、莲桥街、新马路等历史风貌区、历史地段;
(六)历史建筑、历史街巷和近现代工业遗产、农业文化遗产、灌溉工程遗产、地名文化遗产等;
(七)古河湖水系、古树名木、古运河、古桥、古井、古道、古文化遗址、古代石刻等历史环境要素;
(八)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其他保护对象。
Local Regulations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