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本市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办理。实行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全市同一办理标准,线上线下同一服务标准。
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并公布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其办事指南。办事指南应当明确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条件和流程、所需材料、容缺受理、办理环节和时限、收费标准、联系方式、投诉渠道等内容。办事指南规定的办理条件、所需材料禁止含有“其他”“有关”等模糊性兜底要求。
本市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主管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5,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