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休闲船舶经营人是安全责任主体,应当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一)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编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制定乘客安全须知,并张贴于船舶显著位置;
(三)为船舶配备自动识别装置、定位、消防、救生、通信等设备;
(四)船舶出停泊点前及返航后,从事垂钓活动的应当向渔业渔政主管部门报告,从事旅游、观光活动的应当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五)建立船舶安全营运档案,做好船舶检修、船员培训和船舶营运情况记录;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Local Regulations ·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