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三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30,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