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县级市(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健全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层治理机制,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推动街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自律自治,形成基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合力。

鼓励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组建行业协会或者加入相关餐饮行业协会。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按照章程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培训、咨询、维权等服务,引导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合法经营。商务部门应当加强指导,推进网络餐饮服务行业自律,提升行业自律规范化水平。

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食品安全行政合规指导,会同相关部门编制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合规指引,督促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合规经营。

Local Regulations ·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