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

In force

为了加强湿地保护,维护和增强湿地生态、碳汇功能及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促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