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应当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加强防雷科普知识宣传,增强公民的防雷意识。新闻媒体应当支持、配合做好防雷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结合实际,做好本单位、本地方的防雷知识宣传工作。

中小学校应当将防雷知识纳入科普教育内容。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30,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