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按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安装的雷电防护装置投入使用后,雷电防护装置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具有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对雷电防护装置进行定期检测。具有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从事电力、通信等设施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其检测人员应当具备电力、通信等相关方面的专业知识。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后,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应当出具检测报告,并对检测报告负责;在检测中发现防雷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通知被检测单位进行整改。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30,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