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2

In force

违法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一)主动停止违法行为并召回假冒伪劣商品的;

(二)检举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三)销售者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该商品为本条例第十条所列的商品并如实说明其进货渠道的;

(四)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假冒伪劣商品造成危害的。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3,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