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人民检察院和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监督管理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

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而不移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人民检察院、监察机关举报。

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的案件不立案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进行监督。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3,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