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城镇开发边界外纳入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城市绿地,其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法规对林地、公路等绿化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