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7
In force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按照统一的地下管线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城建档案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维护、更新、利用和数据查询等具体工作,及时将地下管线普查资料、竣工资料、补测补绘资料录入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管线单位应当按照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标准和要求,建立和维护各自的专业管线信息系统,与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即时交换、共建共享、动态更新。
Local Regulations · 贺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