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实施年度计划管理。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负责统筹编制地下管线年度建设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地下管线年度建设计划应当与城市道路年度建设计划相衔接。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在统筹编制地下管线年度建设计划时,应当征求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管线单位的意见。
地下管线年度建设计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调整。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有关单位应当向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申报,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Local Regulations · 贺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