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除本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禁止的行为外,还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二)从事网箱养殖、旅游、餐饮、游泳、垂钓、水上训练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