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体育发展条例/Chapter 3 青少年和学校体育Article 19In force教育部门和学校应当将体育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范围,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作为教育教学考核的重要内容,引导学生养成体育锻炼习惯,提升学生体育素养。教育部门应当将体育科目纳入初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健全符合学科特点的考核机制。病残等特殊体质学生的体育科目考核,应当充分考虑其身体状况,并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Article 18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