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旗县级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Chapter 3 会议的举行Article 12In force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本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不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应当列席会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列席会议;其他有关机关、团体的负责人和需要列席会议的人员,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可以列席会议。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30, 2023Article 11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