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3

In force

市人民政府及其数据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全市公共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建设维护市级大数据平台和人口、法人、时空地理等基础数据库,推动有关公共管理服务机构将存量历史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开展公共数据的汇聚、清洗、共享、开放、应用和评估,并按照标准规范与省公共数据平台对接互通。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全市统一规划将公共数据资源纳入市级大数据平台统一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3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