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促进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推进建筑信息模型等数字技术在建筑勘察、设计、施工、运维、管理等建筑全过程的集成应用。

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推动建筑企业数字化转型,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设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探索建立建筑部品部件、材料供应等领域的数据共享机制。

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应当探索基于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报建审批、施工图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备案、工程档案管理等工作机制。

Local Regulations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3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