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数字技术和产业发展趋势,结合本市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和各县(市、区)产业特色、区位优势及经济发展状况,统筹规划全市数字产业空间布局、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促进产业聚集和协同创新,推动数字产业高质量发展。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科学技术、发展改革等部门应当重点推动通信设备及系统、半导体和集成电路、新型显示、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卫星导航、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提升基础软硬件、核心电子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和生产装备的供给水平,培育区块链、云计算、空天信息、卫星互联网、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Local Regulations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3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