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履行下列反恐怖主义工作职责:

(一)制定反恐怖主义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研究、协调重大问题,定期向同级党委、政府报告反恐怖主义工作情况;

(二)制定恐怖事件应对处置预案和措施;

(三)建立和实行反恐怖主义工作责任制,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联系单位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反恐怖主义工作职责;

(四)协调和督促落实反恐怖主义情报调查、安全防范、应对处置、宣传教育等工作;

(五)组织指挥本地区反恐怖主义专项行动和恐怖事件的处置工作,推动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联合反恐怖主义协作机制;

(六)指导行业部门落实反恐怖主义安全防范规范;

(七)开展督导检查,组织实施监督问责;

(八)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