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公安机关履行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成员单位职责的同时,还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一)指导和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恐怖主义安全防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督促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落实反恐怖主义安全防范措施;
(二)开展日常巡逻防控,加强对重点目标的巡逻、检查;
(三)开展反恐怖主义情报信息的搜集、分析、研判,通报、预警恐怖事件风险;
(四)预防、制止恐怖主义违法犯罪活动,开展涉嫌恐怖活动调查、恐怖事件立案侦查;
(五)开展恐怖事件的应对处置;
(六)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