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Amended

在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市、县(区)人民政府或者相关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应评尽评的原则,开展土地勘测、矿产压覆、地质灾害、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洪水影响、地震安全、气候可行性以及环境评价等区域评估并承担评估费用。已经完成区域评估的,不再对区域内的市场主体提出单独评估要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Local Regulations ·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