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名,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名,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依法设立作为市人民检察院派出机构的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区(市)县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或者辞去、罢免职务后,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任免。未批准任免以前,仍由原任检察长履行职责。

Local Regulations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5,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