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经营者违反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将其列入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下简称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一)未办理备案或者提交虚假材料办理备案开展投资经营活动,经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办理备案后,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提交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开展投资经营活动,经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受到行政处罚的;
(三)其他违反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管理规定,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