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

实施城市更新项目应当开展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

既有公共建筑进行改建、扩建和外部装饰装修时,应当同步实施相应节能绿色化改造。

鼓励节能绿色化改造与无障碍环境建设和适老化、适儿化改造,以及公共区域环境整治提升等同步实施。

在尊重建筑所有权人意愿的基础上,对既有居住建筑鼓励与建筑内水、电、气、热等专业管线改造同步实施节能绿色化改造。

Local Regulations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