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

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应当遵循民主协商、因地制宜、安全适用、风貌协调的原则。

加装电梯应当经楼栋单元业主依法表决通过后实施;受益业主应当分担加装电梯建设和维保、运营费用。

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加装电梯相关协调、引导等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