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实施老旧小区更新改造的,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建立以基层党组织领导,居民委员会配合,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参与的联席会议机制,引导居民协商确定更新改造后小区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业主议事规则,共同维护改造成果。鼓励有条件的小区引入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

涉及老旧小区连片改造多个物业管理区域合并成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业主按照相关程序召开业主大会,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

尚未选举出业主委员会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建由居民委员会、业主代表等组成的物业管理委员会开展工作,并积极推动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Local Regulations · 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