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省行政区域内红色资源调查认定、保护管理、传承弘扬以及保障监督,适用本条例。

红色资源中涉及的有关文物、档案、烈士纪念设施、历史建筑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